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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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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章程

新北市插角國民小學資訊教育推動小組組織章程

第一條:新北市插角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教育局97.12.16府教務字第0970193167號函來函之規定,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設置資訊教育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成立資訊教育中心。
第二條:本小組之主要任務為:
1.配合資訊育政策及學校現況,規劃本校資訊教育發展方針。
2.負責推動學校資訊教育。
3.協助推展行政電腦化。
4.研擬資訊教學活動。
5.資訊軟硬體之規劃諮詢。
6.規劃校內教職員工資訊教育推廣進修活動。
7.校園網路規劃、建置與管理。
8.統籌資訊教育專款之支用。
9.研擬資訊教育先期作業計劃。
10.遴聘資訊教育推動小組執行秘書。
第三條:本小組之成員包括各處室主任、設備組、教學組及有興趣從事資訊教育工作教師。
第四條:本小組設執行秘書及網路維護工程組、系統軟體工程組、電腦教學維護組等三單位;若三組組長從缺,或業務繁忙,得增設資訊秘書一人,協助執行秘書。以上皆遴聘本校具有專長之教師兼任之,教師兼任各組組長者得依教育局規定減少授課時數四至六節,教師兼資訊秘書得減少授課十二至十四節課。
第五條:本小組設執行秘書,執行秘書依教育局規定得比照正式編制之組長減少授課時數。
第六條:本小組工作職掌如下:
1.召集人:統籌資訊教育推動計畫。
2. 副召集人:設置一人,任務為:
甲、推行各項資訊工作。
乙、負責橫向溝通協調學校行政單位。
丙、代表執行秘書參加各項會議。
3.執行秘書:設置一人,任務為:
甲、小組工作事項之輔導協助。
乙、擬定電腦及網路使用規則及辦法。
丙、對外參加會議並執行規定之工作。
丁、行政單位電腦化之協助。
戊、建置本校網頁。
己、規劃教師研習進修。
3.資訊教學支援組:設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任務為:
甲、規劃、建置及管理校園網路、全校伺服器。
乙、維護電腦教室(一間)電腦軟硬體設備。
丙、資訊相關軟體之開發與採購。
丁、維護行政單位電腦軟硬體。
戊、維護全校教學及行政電腦軟硬體。
己、電子郵件及主機帳號申請與核發。
庚、校園網路檔案服務管理。
4.資訊硬體設備評估組:總務主任為組長,組員若干人,任務為:
甲、資訊教育專款統籌運用。
乙、維護全校教學及行政電腦軟硬體。
5.資訊教學規劃組:教學組長、資訊組長,任務為:
甲、資訊教學課程規劃。
乙、研擬資訊教育融入各科教學之研習計劃。
丙、各小組研發設計各領域之教學媒體。
丁、策劃及督導教學媒體的設計與研發。
6.行政支援組:
甲、協調溝通聯絡各組工作事宜。
乙、規劃本校與他校之教學資源分享事宜。
丙、評鑑教師與學生之資訊素養。
第七條:若因具相關專長人員不足,致組長需兼任一項以上之工作,兼任者得依本章程第四條條文之規定,予以減少授課時數。
第八條:各組組長之任務為:負責提報各組工作計劃、協調組員工作、出席資訊教育推動小組平常會議並轉達會議結果。
第九條:資訊教育專款應於學期初由各處室主任及各組組長提出該學期工作暨經費支用計劃,交由執秘統籌規劃。
第十條:各組規劃資訊教育專款時應合乎「電腦使用管理費支用要點」之規定。
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陳報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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